2013年6月24日 星期一

收費標準

一、照顧費用與補助標準:
托顧方式 費用 補助標準 1.低收入戶
2.符合「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」中,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,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1.5倍者
符合「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」中,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,每人每月已達最低生活費1.5倍以上,未達2.5倍者
申請人最低須自行負擔服務使用金額之10%)
一般戶
(申請人最低須自行負擔服務使用金額之30%)
月托 15,000元/月/人
不需繳保證金
輕度 照顧服務補助金額上限(元/月) 5,000 4,500 3,500
中度 10,000 9,000 7,000
重度 15,000 13,500 10,500
日托 800元/日/人
不需繳保證金
輕、中、重度
(日托補助金額上限,元/日)
800 720 560
※月費內含:1.午餐、點心  2.照顧服務費  3.護理技術費
※月費未含:1.交通費  2.個人耗材 3.洗澡、洗衣 4.復健5.醫療掛號費
※失能或失智程度依長照管理中心的判定為補助標準
※接受服務出席日未達當月可收託日70%時,依實際收托天數計算
※低收入戶日托仍需負擔自負額度,困難支付者,得由中心連結資源予以協助。

二、交通費用:
里程數(距中心距離,km) 月托費用 日托接送費用(來回)
<1(步行5分鐘可達) 3000 150
1-1.9 3800 200
2-2.4 4000 210
2.5-2.9 4500 230
3-3.4 5000 250
3.5-3.9 5500 270
4-4.5 6000 300
費率制定之參考: 案家距中心實際距離、交通壅塞程度、長輩上下車需協助程度、案家巷弄方便進出程度等,故里程數並非唯一參考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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